為深入貫徹生態環境部《關于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的指導意見》,建立全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危險廢物環境監督管理體系,進一步提升全省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江西省生態環境廳近期出臺了《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監管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廣泛征求了各設區市、贛江新區生態環境局及多家具有代表性企業意見,并完成法制審核。主要明確以下幾點工作。
?
一是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嚴格控制省內綜合利用能力嚴重過剩的涉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新建項目,騰出環境容量優先保障發展效益好的地區、領域和企業;
?
二是強化危險廢物跨省轉入管理,建立跨省轉入危險廢物類別“黑名單”制度,嚴格跨省轉入條件審核,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
?
三是強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鼓勵各地市開展小微產廢單位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轉運暫存試點工作,對技術可行、風險可控的項目有序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豁免管理試點;
?
四是強化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危險廢物產生、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監管,提升信息化監管能力和水平;
?
五是強化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范能力建設,加強化工園區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落實危險廢物存量管控,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
?
《意見》的出臺,進一步**了危險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督管理體系,引導和促進危險廢物經營活動健康發展,有利于提升服務高質量發展水平,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助推江西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
原標題:江西:出臺危廢物監管實施意見,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環境監管
本文轉載自環保在線,內容均來自于互聯網,不代表本站觀點,內容版權歸屬原作者及站點所有,如有對您造成影響,請及時聯系我們予以刪除!